华为公司2021年在我院设立“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华为奖学金(评审制)”(以下简称“华为奖学金(评审制)”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评审原则

严格遵照学校相关规定、《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2020-2021年度华为奖学金(评审制)评审实施细则》(附件1)和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评选。


二、名额及金额

最终评选出28人获得华为奖学金(评审制),其中本科生10名(奖学金每人壹万元),硕士研究生8名(奖学金每人贰万元),博士研究生10名(奖学金每人贰万元)。


三、评审对象及要求

(一)评审对象:

1、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凡在校正式注册、预计于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;

2、满足《北京大学奖学金评审办法》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华为奖学金(评审制)协议条件;

3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,品行端正,无违法违纪行为;

4、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成绩优异,科研成果突出,综合素质较高;

5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及以上

a. 专业排名前10%

b. 国际知名大赛(acm、研究生数学建模大赛、电子设计大赛等)国际/全国金银奖

c. 曾获得国家奖学金

d. /院学生会正副主席、研会正副主席、团委学生副书记

e. 有一定学术影响力,重要核心期刊发表多篇论文或重点项目核心成员

f.  其他学业或科创方面获得突出成果的

(二)评审要求:

申请者需按《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2020-2021年度华为奖学金(评审制)评审实施细则》(附件1)和通知要求提交材料,提供自入学之日起截至202151所有科研成果清单,在校期间成绩单(加盖教务公章),并附一位专家的推荐信(申请表中提交即可,写明推荐人姓名和所在单位,纸质版签名需手签)。


四、评审工作日程安排
1
41日—419日个人申报阶段;

2、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公示(答辩时间另行通知);

3、确定最终获奖名单。


五、材料提交

(一)电子版:

1、《华为奖学金(评审制)申请表》(附件2,注意区分本科生与研究生

2、《华为奖学金(评审制)申报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3

3、相关证明材料(如有);

(二)纸质版:

1、《华为奖学金(评审制)申请表》(附件2)(签字版)

2、在校期间成绩单(加盖教务公章);

材料提交截止时间:419日(周一)17:00逾期提交视为放弃个人申报。

纸质版材料请于工作日内提交至理科一号楼1110办公室;电子版发送至[email protected],邮件名为“华为奖学金(评审制)学号姓名”。


六、注意事项

华为奖学金(评审制)可与本年度内其他奖学金兼得。

学校或学院举办华为奖学金颁奖会时,该奖学金获得者有义务参加;华为公司与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举办的各类交流活动,华为奖学金获得者应积极参加。

评审办法由华为公司委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咨询电话:62751764,吴老师。



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214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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